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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溧水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试行)》的通知解读

2020-07-03 04:28来源:溧水区人民政府

一、《政策》制定的基本考虑

《政策》制定,主要着眼服务先进制造业试验区建设,在梳理总结现有政策执行情况基础上,参照了广东、浙江等先进地区做法,着重围绕行动计划中明确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急需提升的产业协同、绿色集约、科技创新、企业竞争、要素配给五个方面能力。

二、《政策》制定的主要特点

一是紧扣方案,体现了创新性。此次《政策》的制订中,4条是新增内容,6条是原有政策的优化,新增和优化的内容都紧紧围绕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的改革试验方向,有针对性地制订。如支持企业扩大规模、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是对原有政策的优化;如鼓励对外投资合作、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等为新增内容。二是无缝衔接,体现了连贯性。整合原有工信、科技等部门支持制造业发展相关政策,对原《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若干政策》等文件内容增删归并、优化整合,删除导向性不强、激励作用不明显的条款,增加导向明确、激励作用强的内容,新旧政策无缝衔接、连贯延续。三是重点聚焦,体现了精准性。在《政策》制订过程中,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调研论证,特别是对现行相关政策反复研究,使得《政策》内容对发展“难点”“痛点”更聚焦,

三、《政策》主要支持事项

政策重点围绕提升产业协同、绿色集约、科技创新、企业竞争、要素配给五个方面能力,主要涉及十个方面的具体内容。支持重大项目引进方面,突出主导产业,对引进的外资企业、大型央企、中国企业500强或民营企业500强等知名企业,按年度实缴注册资本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支持产业联动发展方面,对引进的总部经济并形成产业集聚效应、采购区内制造业企业生产的产品或服务以及企业积极开展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均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支持企业绿色发展方面,对于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绩效综合评价处于行业领先水平的,给予资源要素配置优先支持。对于企业实施节能改造、主要污染物减排等产业化项目,以及在绿色发展方面获评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等奖项,分级分类给予奖励。支持企业开拓创新方面,对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创新活动,达到相应标准的给予分类奖励。对获评各类研发、创新平台等分级实施奖励。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方面,支持企业实施数据集成互联互通项目,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争创智能工厂(车间),鼓励两化融合示范(试点)和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建设和软件产业发展。支持企业扩大规模方面,对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技改投入和开票销售达到一定条件的给予奖励。同时,推广“优质创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鼓励国有投资项目单位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支持培育行业标杆方面,支持企业争创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科技小巨人等特色品牌;鼓励企业牵头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方面,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根据进度分阶段给予支持,并区分上市种类给予奖励。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主要投资于我区新能源汽车、临空产业、健康产业等三大主导产业的股权投资机构(个人),按照其对地方经济贡献给予奖励。支持低效闲置土地再开发方面,鼓励低端落后企业,以自主或引进合作方方式,将低效闲置土地再开发为工业或科技研发项目,对开发完成并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并达到B类以上企业标准的,给予奖励。支持引进技术人才方面,分别对企业柔性引进国内外顶尖专家和高水平创业团队、引进培育关键核心技术人才以及引进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大学生10人以上的,区分层次给予奖励,通过加大奖励力度,支持企业引进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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